开门问策-省局组织召开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座谈会
为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征询工作,5月31日上午,省药监局召开征求立法意见座谈会,征求省医药行业协会、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零售药店、医疗机构、互联网药品销售第三方平台、市县药品监管部门代表对修订草案的意见和建议。
与会人员立足药品监管和企业合规经营需求,从条文的可行性、可及性和可操作性等方面开展讨论。在座谈会上,与会人员针对修订草案中药品上市许可、中药材标准及中药饮片跨省销售、药品知识产权保护、药品上市许可转让、药品上市后变更备案、疫苗生产要求、处方药销售、运输配送、网络销售管理等30多个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提出修改意见建议。
省局党组成员、药品安全总监陈静出席座谈会。她指出,此次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是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的重要举措,是确保药品管理法落实到位的具体措施,对于保障药品安全、助推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她强调,召开此次征求立法意见座谈会是开门问策,是落实“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和“解难题、稳增长、促发展”企业帮扶活动的具体体现,对于加强药品监管部门与医药行业、企业之间的沟通联系,推进药品安全社会共治具有积极意义。
武汉市、咸宁市、洪山区、武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医药行业协会、有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省局药品注册管理处、药品生产监管处、药品经营监管处、行政审批处、稽查执法处、武汉分局、审评中心、检查中心、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省药检院等有关人员参加了座谈会。
信息来源:政策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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