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药监局督导检查武汉市春节药品保质保供情况
为强化春节期间药品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可及,2月8日,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璐璐、徐文林带队对武汉市春节药品质量安全和供应保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督导组一行对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老百姓大药房、天济大药房等药械化经营企业进行抽查,对照《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加强药品监管保障用药安全的通知》要求,以特殊药品、疫苗、中药饮片以及集采中选、感冒发热、冻伤、跌打损伤类药品为重点品种,重点检查零售药店药械进货渠道是否合法、药械存储是否规范、执业药师是否在岗、处方药销售是否合法合规等方面。
督导组强调,药品安全责任重大,药品企业要切实履行好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强风险隐患排查,筑牢安全防线,把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管理责任抓实抓细,形成全过程、全环节的责任链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各药品经营企业在保持线上线下一致基础上,可利用网络平台功能,以“电商+配送”的模式满足群众用药需求,增加药学服务供给和信息收集等功能,加强购药咨询、处方审核、用药指导等,为群众购药提供便捷、方便服务。
督导组要求,各级药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药品经营企业监督检查。督促药品经营单位合法合规经营,落实主体责任,消除药品质量安全隐患,严厉打击药品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药品市场秩序,守住药品安全底线。要加强药品保质保供指导。引导各批发企业、零售药店适当加大对感冒、退热、止咳、冻伤、跌打损伤等常用药品的储备,确保群众正常用药需求。指导药品经营企业加强药品养护工作,消除因天气变化引起药品储存、运输风险隐患。 引导药品经营企业多渠道开展便民服务。为人民群众欢乐祥和过节营造良好药品安全环境。
省药监局办公室、药品经营监管处、武昌区市场监管局有关同志参加督导检查。
(信息来源:药品经营监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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