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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某信访咨询办理情况

2024-01-12 14:09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来 信 人:连某

来信时间:2023年12月25日

主要诉求:关于咨询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首营资料等相关事宜

承办单位: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答复时间:2023年12月25日

办理意见:

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施行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公告》(2014年第58号)第五章第三十二条规定:企业在采购前应当审核供货者的合法资格、所购入医疗器械的合法性并获取加盖供货者公章的相关证明文件或者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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