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信访咨询办理情况
来 信 人:李某
来信时间:2024年8月12日
主要诉求:咨询暂停武汉贝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杏苏止咳糖浆”生产销售的公告通知的相关事宜
承办单位: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答复时间:2024年8月15日
办理意见:
咨询涉及的《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暂停药品生产销售公告》(2024年第11号),是我局暂停武汉贝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贝参)杏苏止咳糖浆生产销售的公告。我局对武汉贝参杏苏止咳糖浆生产现场检查,发现企业存在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情形。检查结论为不符合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我局2024年2月21日对武汉贝参采取暂停杏苏止咳糖浆生产和销售的风险控制措施,并要求企业对检查发现问题进行全面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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