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湖北聚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湖北聚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024-07-31 16:30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索 引 号 MB1529176/2024-29439 发文日期 2024-07-31
发布机构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文    号
分   类 食品药品监管 效力状态 有效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企业名称或自然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违法行为类型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

内容

行政处罚的

依据

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和日期

1

鄂药监荆门药处罚〔2024〕2号

湖北聚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阮军

91420881MA4898CQ1A

生产、销售劣药

当事人生产销售的中药饮片川木通(批号:220301)经湖北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抽验,性状项目不符合规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三款第(七)项“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的药品”之规定,构成生产销售劣药的行为。

1、警告;
       2、没收违法所得;
       3、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生产、销售的中药饮片不符合药品标准,尚不影响安全性、有效性,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十万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参照《湖北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予以处罚。

当事人已于2024年6月12日主动履行完毕。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4年0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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