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摘要(湖北精准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摘要(湖北精准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2024-12-24 15:06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索 引 号 MB1529176/2024-48148 发文日期 2024-12-24
发布机构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文    号
分   类 食品药品监管 效力状态 有效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企业名称或自然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违法行为类型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

内容

行政处罚的

依据

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和日期

1

鄂药监咸宁械处罚〔20241

湖北精准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杜朋

91421222MA49EY6J5M

生产、销售不符合经注册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用红外额温枪。

当事人生产不符合经注册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用红外额温枪”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第八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予以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第八十六条第一项。

主动履行,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41206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已阅 0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