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情况
索 引 号 | MB1529176/2019-61071 | 发文日期 | 2018-0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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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文 号 | 无 |
分 类 | 资源环境 | 效力状态 | 有效 |
一、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第27小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一)任务描述:确保食品安全,实施从农田到餐桌最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让老百姓吃的安全、喝得放心。
(二)工作措施及成效
1.积极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武汉、宜昌、襄阳成功入选首批15个“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武汉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集中生产工业园区、小餐饮便民服务区建设、食品安全代言人“康康姐”,宜昌市网格化管理、“智慧食安”建设,襄阳餐厨废弃物处理、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制度建设等亮点涌现,各地纷纷借鉴,成为我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的响亮名片。遴选45个县(市、区)开展省级食品安全城市创建。7月初,我省在全国“双安双创”成果展上建馆布展,采取不同方式展示了武汉、襄阳、宜昌的食品安全工作成果。
2.统筹推进食品放心工程。各地结合实际,统筹推进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创文、创卫、小餐饮整顿等创建工作,2017年全省共申报“放心食堂”254家、示范单位627家、示范街(景区)60条。探索“农户+基地+餐饮企业”“中央厨房+冷链配送+餐饮门店”连锁经营模式,新建新型中央厨房2家、土特产直供基地3家。全省640家超市创建省级“卖放心肉菜超市”,其中,10家超市创建国家级“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实施食品小作坊许可,开展食品小作坊示范创建工作。指导各地建立小摊贩、小餐饮便民服务区,进行集中规范管理。全省创建示范农贸市场98家。将每月第一个星期五确定为“食品安全免费快检服务日”,全省系统已为消费者提供免费快检40多万批次。武汉、宜昌、襄阳等地建成标准化农产品基地、国家健康示范养殖场,采取直销方式供应公害肉菜、绿色食品。全省有36000家食品医药企业参加省局组织的“做老实人,办良心企业”主题活动。
3.优化净化网络订餐环境。加强与通信、工商、教育部门配合协作,出台《湖北省网络订餐管理办法》,在全国率先探索出“以网管网”方式方法实施无证、假证等问题筛查。目前,已联合省通信管理局搜索40623家入网餐饮商户,清理无证上线商户4313家、无证餐馆1026家,清理换证192户,责令整改351户,立案查处60起。打通网络订餐食品安全“最后一公里”,指导推动外卖平台加强食品配环节管理,推动三大网络平台建设27个食品安全工作站,有力促进网络订餐主体责任落实。组织开展食品配送培训试点,保障外卖配送环节的食品安全。
4.联合开展“护老”“护苗”专项行动。联合工商部门开展“护老行动”,查处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等各类案件627起,立案401件,结案285件,责令停产停业105家,暂停销售80家,吊销证照14家,依法取缔117家,移送司法机关10件,为群众追缴并退还货款34.53万元。联合教育部门开展“护苗行动”,对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五毛食品”进行专项治理,检查学校食堂3.5万户次,行政处罚立案596起,没收问题食品3619公斤。开展网络订餐集中治理,取缔无证“黑窝点”44家。
5.齐抓共管维护校园饮食安全。与省教育厅联合制定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做好诺如病毒感染防控、做好中高考期间餐饮服务保障、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等系列措施,在春秋开学、中高考等关键时期,全面开展食品安全风险大排查,发布餐饮消费警示,对300余所学校的学生食堂开展飞行检查,妥善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全省中小学及幼儿园食堂进行随机督查,指名道姓通报25所学校食堂基础设施存在的安全隐患,督促利用暑假组织进行集中整改,并在秋季开学进行整改回访检查,带动有关地方政府、学校及食堂900多万元改造经费投入,有力促进学校食堂硬件条件的改善,宜昌市学校“明厨亮灶”经验在全国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工作会议上做了专门交流介绍。联合省教育厅对秋季开学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开展督导检查,抽查38家学校食堂,发现问题81条,对检查出的问题现场指出、当场反馈、限期整改;分期分批对200多名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员和校园连锁配送企业负责人进行食品安全管理知识培训,印发毒蘑菇防控手册2000册。
二、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第69小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一)任务描述: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二)工作措施及成效
2017年,我局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总局的部署安排,以完善体制机制为关键,以提升监管能力为核心,以夯实基层基础为重点,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以强化干部作风为保证,全面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严防、严管、严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牢牢守住了全省不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底线,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持续稳中向好。
1.落实“四有两责”,夯实基层基础。深化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着力推进省委关于“全省食品药品基层监管所为县级监管部门派出的副科级行政机构”决定的落实。全省1215个基层监管所,已有883个基层监管所明确为副科级行政机构,占比达72.6%。开展基层所达标创建活动,安排创建资金1亿元以奖代补,创建618个达标所,从中评选50个示范所。为17个市州监管局配备了103台食品快检车,715个基层监管所配备了执法车。出台《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管事权划分指导意见》,明确省、市、县、乡四级监管事权,要求各级不得随意下放监管事权,尤其是不得下放基层所。
2.强化日常监管,守住安全底线。一是开展隐患大排查。开展“百名局长进基层、千名所长联万家、万名干部帮万户”活动,以及“大走访、大宣传、大检查、大整治”四大行动,省市县三级共有600多名局领导深入基层所督查,1000多个基层监管所所长分别选择10个监管单位作为联系点,查找安全隐患,破解食药监管难题,解决食药安全问题。完成国家转移地方食品抽检任务6548批次、省本级食品抽检任务6629批次,国家医疗器械监督抽样任务108批,对260批次不合格食品样品启动核查处置。二是开展执法大检查。开展了“四品一械”(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百日执法大检查,采取交叉检查、飞行检查、体系检查方式,累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4000多家,实现了对高风险重点企业监管的全覆盖。其中,检查食品生产流通企业202家次,药品生产企业386家次,药品批发企业756家次,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2470家,责令停产并召回产品3家,责令整改359家。三是开展问题大整治。积极回应群众的关切和诉求,以地沟油、白条肉、散装白酒、网络订餐,冷藏冷冻药品、定制式义齿、普通骨科植入类医疗器械为重点品种,以小药店、小诊所为重点对象,以学校周边、农村、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开展了食品药品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开展畜禽水产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专项整治,查处相关案件56件,移送司法机关3件。开展药品违法经营行为集中整治,检查药品批发企业257家,药品零售企业4542余家,药店14156家次,收回GSP证书2家,督促问题整改到位。四是强化违法案件大稽查。查处了食品药品违法案件18337件,移送公安机关62件。建立食安、农安、公安联动机制,实施行政处罚到自然人,查处了鄂州“地沟油”案、松滋病死猪肉案、随州集蜂堂公司生产、销售伪劣食品等一批大案要案,29名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食品安全责任人被禁止从业,湖北枝城酒业法定代表人李某因生产销售伪劣食品被判处无期徒刑。
3.深化审批审批制度改革,提升服务效能。优化审批服务,连续8次依法取消16项、下放60个子项行政审批事项。由“串联审批”调整为“并联审批”,简化审评审批流程。探索食品药品经营混合业态“多证合一”。7月起,全省系统实施行政许可电子化审批。12月上旬,全国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行政许可电子化审批现场会在我省召开,湖北经验得到积极推广。完善“直通车”服务,为54家药品企业办理了211个药品文号技术转让审评审批。服务药品医疗器械产业创新发展,跟踪指导企业对161个药品开展研究,积极推动我省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加强药品注册审评和检查员、医疗器械检查员队伍建设。稳步推进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积极向省政府汇报争取支持,得到周先旺副省长批示。截至目前,我省首个地方鼓励支持政策在武汉市东湖高新区出台,每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可获得最高500万元的奖励。
4.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履职尽责。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治理,重点整治了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等7大类31项问题。将2017年确定为“能力提升年”,开展“大学习、大培训、大交流、大比武、大考核”活动,组织巡回演讲180余场,开展法规知识竞赛、稽查打假、食品快检等大比武7个场次,组织“荆楚楷模•食美药安”示范典型评选、“落实四个最严要求 当好食药安全忠诚卫士”主题演讲比赛等活动,引导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文明监管。联合省委宣传部、法治湖北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政府法制办、省普法办等5家单位在湖北电视台举办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学习十九大暨法规知识竞赛”活动,让电视观众了解熟悉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向社会展示食药监队伍良好形象。聚焦“四风”问题、吃拿卡要、变相收费,对18个基层党组织开展了政治巡察,重点巡察了两个直属单位。截至目前,发现18个问题,6个案件线索,已督促整改到位8个问题,处理违纪违规人员15人。落实“主体责任问责年”有关要求,开展不作为、不担当专项治理,挂牌督办41个突出问题。省食药安办对监管问题突出、整改不力的2个地市,分别约谈了其地方分管领导;省局对发生食药安全问题的6个县市局,分别约谈了主要负责人。全省系统累计问责214人,其中纪律处分34人、组织处理6人、诫勉谈话52人、通报批评12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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