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食药监部门联合执法 打击无证行医、非法制售药品乱象
来源:湖北日报
假劣药械变身美容“神器”
“非法内毒素、玻尿酸、植入性假体等‘三大件’的情况暂未发现。”12月13日,襄阳市食品药品综合执法支队来了一场“查漏补缺”。队长张俊坦言,部分美容机构仍存在无法提供购货票证、药械使用台账不清等问题。
而在整治初期,情况糟心得多。
一次执法中,执法人员发现一医疗美容机构手术室内,摆放着两张普通美容床,本应打包消毒的手术器械不仅散露着,还与未消毒的手术器械、杂物混放一堆。手术前既没按要求开处方,也没有术中药械使用情况,只有寥寥几字的“面部提升术”“隆鼻术”等记录。
库房里,一种全韩文标识的注射液引起执法人员的注意。店方说法不一,有的说是涂抹式美白精华,有的说是注射用的“水光针”、玻尿酸。后经查证,这是一种维C精华注射液,属未注册产品,按假药论处,当场给予3万元处罚。目前,该案已移交公安立案侦查。
注射胶原蛋白“减龄”,打减肥针“轻松瘦身”,医疗美容拉动“颜值经济”。据国家权威部门调查显示,2016年,我国医美市场规模达到7963亿元,年增长率接近20%,预计到2019年将突破万亿元。“快速增长的背后,却是无证行医、非法制售药品等乱象,让‘微整形’变成‘危整形’。”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稽查局局长王德建介绍,早前宜昌查办的7·20案中,被商家吹嘘成“美容神器”的非法医疗器械达39种,另有溶脂针、A型肉毒素等9种、3900余盒假药,涉案货值3000多万元。
互联网上暗流汹涌
非法医疗美容搭乘“互联网+”、现代物流的顺风车,成为一股极具普发性、隐蔽性的暗流,不断挑战着监管部门的底线。
在宜昌7·20案件中,案件线索是通过快递点包裹量异常发现。据执法部门介绍,售假的5个仓库分布在宜昌、深圳两地,均为封闭的小区居民楼,长期通过网络交易,包裹发往全国23个省份、71个地市,面广点散。
在鄂州市查办的无证生产销售三类医疗器械案中,犯罪嫌疑人邢某、李某仿造“高频电刀治疗仪”“产后康复治疗仪”930台,并以远低于市场价格的“优惠价”销售。经销商明知是假冒产品,故意将物流单上的姓名、联系方式及货物名称等关键信息填写不真实。“药械来路不明、流向不清,给执法取证带来很大困难。”王德建介绍,在不少所谓的美容博览会上,就会有商家销售一些医疗美容产品,不少是假货、水货。此外,更多的非法产品来源于微商、海外代购等。
王德建坦言,互联网上未必“有图就有真相”,有许多假冒医疗美容产品肆意传播,扰乱医美市场。下一步,省食药监局、省公安厅有意与阿里巴巴集团公司签订“第三方网络技术支撑协议”,拦截“漏网之鱼”。
“刀锋行动”净化医美市场
在医疗美容这一新兴行业,法规的滞后让现实有些无奈。
据业内人士坦言,现行的《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于1989年颁布。该条例一方面对违法行为处罚过轻,另一方面指导办案实践的可操作性不强,不利于执法人员对违法事实的认定,已严重不适应高速发展的市场现状,容易出现监管盲区。
随着机构改革的推进,相关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管职能已由过去分属于卫生、工商、质监等部门管理,划转至食药监部门。在这一背景下,医疗美容市场乱象也成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近几年打击的重点领域。“联合执法是最有效的武器。”王德建表示,公安机关在查处制售假药劣药行为方面拥有丰富侦查经验,食药监部门在假药认定、违法器械产品鉴别方面有法定职责,工商部门在查处违法宣传广告方面尤其擅长,卫计部门在医疗行业管理、药品使用、非法行医定性上有行业优势。因此,在发现制售假药犯罪行为时,联动处置,多管齐下,才能更加有效地打击犯罪。同时,提高违法成本、建立黑名单制度也能对非法医疗美容行为起到威慑作用。“刀锋行动”还将继续。期待刀光剑影过后,美容市场一片美丽……
(崔逾瑜、冷承勇、李思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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