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来湖北禁毒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
时间:2022-06-24
嘉宾:省禁毒委副主任、禁毒办主任、公安厅副厅长董煜华;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肖笛;省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程华荣;省戒毒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周水庆;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杜汉业;省邮政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兵。
内容: 今年6月26日是第35个国际禁毒日,6月也是第12个全民禁毒宣传月。6月24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禁毒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湖北省2021年毒情形势、工作成效,介绍禁毒典型案件。
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胡从东:
记者朋友们:
下午好!
今年6月26日是第35个国际禁毒日,6月也是第12个全民禁毒宣传月。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彰显省委、省政府禁绝毒品的坚定决心,广泛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新时代禁毒人民战争。今天,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禁毒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我省2021年毒情形势、工作成效,介绍禁毒典型案件和先进集体、个人。
出席今天发布会的有:
省禁毒委副主任、禁毒办主任、公安厅副厅长董煜华先生;
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肖笛先生;
省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程华荣先生;
省戒毒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周水庆先生;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杜汉业先生;
省邮政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兵先生。
首先,请董煜华先生通报我省2021年毒品形势和工作成效。
省禁毒委副主任、禁毒办主任、公安厅副厅长董煜华:
各位媒体朋友们:
大家好!在第35个国际禁毒日即将到来之际,很高兴今天与这么多媒体朋友见面。在此,代表省禁毒委对各位记者朋友表示热烈欢迎!衷心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禁毒工作的关心、支持、帮助和理解。下面,受副省长、省禁毒委主任、公安厅厅长徐文海同志委托,向大家介绍2021年全省禁毒工作主要情况和当前毒情形势。
一、2021年全省禁毒工作主要情况
2021年以来,全省禁毒部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禁毒委重大决策部署,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建机制、搭平台、找规律、抓重点、强落实,“打防管控建”一体推进,明责担责问责一体捆绑,“研交办督结”一体运行,省市县所一体联动,深入推进“净边2021”“7·25严打整治”“找窟窿、堵窟窿、防透风”和吸毒人员“平安关爱”等专项行动,共破获毒品犯罪案件4040起,抓获毒品犯罪嫌疑人5604人,缴获各类毒品1091.02公斤,主要业务指标均进入全国前五位,我省侦破特大跨国制毒案件受到公安部通令嘉奖。高标准推动重点整治、示范创建、农村毒品治理,持续深化禁毒宣传教育,扎实开展制毒物品清理整顿,压紧压实禁毒工作责任,缉毒执法、吸毒人员管控工作经验被国家禁毒办3次专刊推广,咸宁市被命名为首批“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全省没有发生重大社会影响的制贩毒案件,没有发生影响恶劣的吸毒人员肇事肇祸案事件,没有发生重大涉毒舆情炒作案事件,有力服务了高质量发展、高效能治理、高品质生活。
(一)党政主责,毒品治理格局更加完善。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禁毒工作,将“严打涉毒突出违法犯罪活动”列为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省委政法委将打击整治涉毒等突出治安问题成效纳入平安建设“一票否决”。省禁毒委将省委组织部纳入成员单位,将禁毒重点整治效果纳入文明城市创建负面指标、党政领导班子考核项目。13个市州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禁毒工作,6个市州以市“两办”名义出台禁毒文件,推动落实了省市县村“四级书记抓禁毒”的工作机制,禁毒委成员单位履职尽责意识和工作合力进一步增强。省禁毒办强化与国家禁毒委重点整治地区对口联系制度和帮扶对接措施,帮助天门市、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成功摘帽。组织宜昌、襄阳、黄石开展第二批禁毒示范城市创建活动,打造市域现代化毒品治理典型样板,在武汉开展禁毒“示范街道”和“无毒社区”创建活动,形成全省上下共创共建、共治共享的浓厚氛围。
(二)严打高压,涉毒违法犯罪强力遏制。以“净边2021”“7·25严打整治”专项行动为抓手,强化情报主导,组织专案攻坚,全力“拔钉追逃”,全省共破获部省督目标案件45起、千克以上案件72起,毒品案件重刑率32.14%,远高于全省同期其他刑事案件的重刑率,抓获涉毒逃犯629名,其中部级“钉子”逃犯11名、排名全国第4。推进“三清一收”,加大隐性吸毒人员发现查处力度,严格落实重嫌必检,扎实开展吸毒人员驾驶机动车专项整治,强化对娱乐场所、出租房屋等重点部位的清理整顿,共查处吸毒人员24112人次、强制隔离戒毒10021人、社区戒毒康复12582人。
(三)周密管控,涉毒风险隐患有效防范。深入推进“找窟窿、堵窟窿、防透风”专项行动,严密排查化解涉毒风险隐患。落实“5+N”包保责任,依托“情指勤舆”一体化平台,压紧压实社区书记、民警、网格员、禁毒社工、亲属和相关部门职责,累计查找脱失吸毒人员8067人,管控率由86.3%上升到99.9%。推动“N帮一”关爱救助,累计帮扶吸毒人员3.5万余次,戒断三年未复吸人员达16.1万余名,排名全国第7位。新建6个收治场所,进一步落实对病残吸毒人员的应收尽收,累计收治收戒2176人。组建“1+3+N”工作专班,禁毒委牵头,公安、应急、市场监管3个职能部门,商务、海关、药监、邮政等共同参与,对全省5170家易制毒化学品企业严管、严控、严责,确保了易制毒化学品、芬太尼类新精神活性物质零流失。开展“天目-2021”行动,组建工作专班,实行包片、包村、包户“三包”制度,严防非法种植活动反弹。
(四)预防为先,全民禁毒意识明显提升。坚持关口前移、预防为先,省市一体、线上线下同步发力,全面掀起全民禁毒热潮。通过“摆摊”式宣传,组织1026个中心戒毒社区开展1万余次宣传活动,200余万名干部职工、娱乐场所从业人员参观禁毒教育基地。通过靶向式宣传,在武汉理工大学举办学校禁毒宣传教育展示活动,200余万大学生在线观看;8041所中小学校、364.1万名中小学生上禁毒网络公开课,参加全国禁毒知识竞赛。通过融合式宣传,在20余家央媒和省级主流媒体密集发声,发布通告公开通缉涉毒逃犯12名,抓获11名;湖北禁毒微信公众号被评为湖北优秀政务微信,短视频《湖北禁毒民警的真实工作场景》成为“6.26”当天热搜话题。通过联动式宣传,联合省委宣传部制发全民禁毒宣传工作方案,联合省人社厅表彰全省禁毒工作61个先进集体和100名先进个人,联合省教育厅部署2021年秋季新学年毒品预防教育“五个一”活动、评选湖北禁毒名师,邀请“人民英雄”国家荣誉获得者张定宇同志出镜,拍摄制作禁毒公益宣传片。
(五)科技赋能,治毒手段拓展延伸。坚持科技创新、强化数字赋能,加大经费投入和基础保障,建设“湖北禁毒合成作战情报研判平台”,为缉毒破案提供高质量的数据信息服务和支撑;构建省、市、县三级毒情监测体系,对全省103个县市区和16个重点整治地区开展污水监测、毛发验毒,科学评估毒情形势变化,提高涉毒风险隐患的预测预警能力;推动十堰、孝感、黄冈建成毒品检验实验室,省司法厅开放3家社会鉴定机构毛发毒检资质,有力服务基层执法。
二、当前毒情形势
近年来,经过全省上下共同努力、持续治理,全省毒情形势总体可控、持续向好。但也必须清醒认识到,受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交织叠加等因素影响,加上我省区位特点、交通优势等因素相互叠加,我省禁毒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具体体现在:
一是毒品消费仍有市场。全省登记在册吸毒人员24.4万余名,现有吸毒人员8.33万余名,其中,滥用冰毒人数达6.31万余名,占比75.83%。2021年全省缴获冰毒824.76公斤,占缴毒总量的75.58%。对全省104个监测点进水口进行采样监测,相较于已监测的全国各地区,我省冰毒滥用在全国处于较高水平。
二是新型毒品层出不穷。新精神活性物质花样不断翻新,包装形态不断变化,出现“毒邮票”“毒糖果”“毒奶茶”。疫情防控下,传统毒品难以获取,吸毒人员转而寻求其他物质替代,各地查处滥用杜冷丁、安眠酮等管制药物,吸食“笑气”(含合成大麻素)、氟胺酮等替代物质情况增多。
三是境外毒品渗透加剧。“金三角”地区毒品产能巨大、供应充足,是我省乃至全国的毒品主要来源地。湖北籍不法分子与省外境外贩毒团伙勾连,组织缅北方向的毒品渗透入境内流我省,随后中转集散、北上东进、辐射周边。2021年全省打掉跨区域制贩毒团伙50个,涉案毒品335.97公斤。
四是贩毒手段更加隐蔽。近年来,受疫情严控和边境封控限制,毒贩为回本牟利,伺机出手,“大宗走物流,小宗走寄递”特点明显,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手段更加隐蔽。2021年,全省缴获缅北方向的毒品共计1009.86公斤,占缴毒总量的92.56%。
三、下步工作的总体考虑
下步,全省禁毒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积极适应毒情形势发展变化,以一体化机制为总牵引,着力加强党的领导、压紧压实责任、推进清源断流、整治突出问题、深化改革创新,努力推动禁毒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党的二十大顺利召开营造平安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禁毒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必须综合施策,全民参与,久久为功。恳请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一如既往关心支持禁毒工作,积极参与,大力呼吁,遏制毒害,造福人民。
谢谢大家!
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胡从东:
请肖笛先生介绍2021年湖北法院毒品犯罪案件审判工作和参与禁毒综合治理工作情况。
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肖笛:
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下午好,现在我代表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向社会介绍一年来湖北法院毒品犯罪案件审判和参与禁毒综合治理的工作情况。
一、毒品犯罪案件审判的基本情况及当前我省毒品犯罪的特点
2021年度,全省三级法院共受理毒品犯罪案件4365件,同比上升21.2%,占同期刑事案件的7.91%,与疫情前三年的平均数相比,案件数下降27.8%;判处被告人4599人,其中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乃至死刑的1478人,重刑率达32.14%,同期其他刑事案件的重刑率不超过10%。以上数据反映,我省毒品犯罪案件数在疫情后呈现明显下降趋势,但在全部刑事案件中占比仍较高;重刑率数据反映我省法院对毒品犯罪的打击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我省毒品犯罪特点鲜明。从地域分布看,已涉及全省所有县市区。从案件类型看,以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为主,约占全部毒品案件的3/4。从涉案毒品种类来看,传统的冰毒、海洛因与K粉、麻古、摇头丸、神仙水等新型毒品并存。从涉案毒品数量看,以“零包贩卖”形式为主,但毒品数量达几十公斤的大案亦屡有出现。从犯罪主体看,无固定职业人员、前科人员、毒品再犯、吸毒人员占比高。从犯罪手段来看,大多以微信、QQ等方式联络,利用快递物流寄递毒品,使用第三方支付平台收取毒资,隐蔽性更强。
二、我们的主要做法
(一)切实发挥打击功能,依法重拳惩治毒品犯罪。全省法院切实履行审判职责,坚持依法从严从快惩治毒品犯罪,从严惩处制造毒品和大宗贩卖毒品等源头性犯罪,严厉打击毒枭、职业毒贩、累犯、毒品再犯等主观恶性深、社会危害性大的犯罪分子,该判处重刑乃至死刑的坚决依法判处。对多次零包贩卖毒品、引诱未成年人吸毒、非法持有毒品等末端犯罪,加大处罚力度。注重瓦解毒品犯罪的经济基础,对毒品犯罪的违法所得一律判决追缴,充分运用罚金刑、没收财产刑,降低再犯可能性。从严惩处窝藏毒赃、涉毒洗钱犯罪和为毒品犯罪提供资金的犯罪。进一步规范和限制毒品犯罪的缓刑适用,从严把握毒品罪犯减刑条件,严格限制严重毒品罪犯假释。
(二)着力提升工作效能,确保毒品犯罪案件审判质效。案件质量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生命线。全省法院在严厉打击毒品犯罪的同时,严守依法办案底线,着力提高审判能力,确保案件质量。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牢固树立程序公正理念,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通过审级监督、拉练整改、案件通报等方式,促进下级法院提高案件质量;通过举办专题讲座、法官培训、典型案例发布等形式,提升办案人员业务素质;通过修改完善毒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规范毒品犯罪案件法律适用和定罪量刑。加强调研总结,针对毒品案件审判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题调研,促进裁判尺度统一。畅通与检察、公安等部门的沟通渠道,及时解决制约毒品案件审判的难点、堵点,形成依法打击的整体合力。
(三)注重延伸审判职能,积极参与禁毒综合治理。全省法院在打击毒品犯罪的同时,注重延伸审判职能,发挥案例资源优势,积极参与禁毒综合治理。通过庭审直播、公开宣判、文书上网、举办禁毒法制讲座等多种形式,利用新媒体广泛、深入地开展禁毒宣教活动。结合“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活动,选派办理毒品案件的刑事法官深入一线说法,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今年“6.26”国际禁毒日期间,省法院提前部署,全省三级法院正通过形式多样的集中宣传,营造打击毒品犯罪的整体声势。
下一步,全省法院将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国家禁毒委、省禁毒委的各项工作部署,认真履行审判职责,依法严惩毒品犯罪,积极参与禁毒综合治理,为建设平安湖北、幸福湖北做出应有贡献。
谢谢大家!
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胡从东:
请程华荣先生介绍2021年全省检察机关开展禁毒工作情况。
省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程华荣:
各位领导,各位新闻媒体的朋友:
大家下午好,下面,我就全省检察机关一年来开展禁毒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不断提升政治站位,强化检察责任担当
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国家禁毒委员会和省委关于禁毒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坚持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积极参与禁毒综合治理。省院党组高度重视,王守安检察长多次批示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充分认识禁毒形势的严峻性、长期性和艰巨性,要立足批捕、公诉等检察职能,充分发挥诉前主导、审前过滤、庭审指控、繁简分流、诉讼监督等作用,保持打击毒品犯罪声势和力度。全省检察机关在禁毒工作中按照“四禁并举、预防为主、严格执法、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稳、准、狠”打击毒品犯罪,不断推动禁毒工作取得新成效。2021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毒品犯罪案件3319件4105人,依法提起公诉毒品犯罪案件4020件5125人。
二、强化协作配合机制,形成打击犯罪合力
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执行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市县两级院在公安机关均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全面发挥平台作用,积极落实《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关于在检察工作和公安工作中加强监督制约协调配合的规定(试行)》,发挥捕诉一体抓手作用,全面执行《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国家安全厅关于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和新类型毒品案件适时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2021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毒品犯罪案件654件,对打击毒品犯罪起到了震慑效果。
三、加强禁毒法治宣传,根治毒品犯罪土壤
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创新宣传教育方式。一方面,注重在司法办案中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在出庭履职中,以案说法,开展禁毒宣传,通过开展观摩庭活动扩大示范和宣传效果。另一方面,将禁毒宣传融入法治“六进”活动中,各级院积极派员进校园、进社区、进机关开展禁毒宣传。特别是利用全民禁毒宣传月,“6.26”国际禁毒日等时间节点,通过新媒体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群众性禁毒宣传活动和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
做好禁毒工作,推动平安建设,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我们全省检察机关将牢记嘱托,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对禁毒工作的决策部署,积极能动履职,以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谱写禁毒工作新篇章。
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胡从东:
请周水庆先生介绍湖北省司法行政戒毒机关开展禁毒工作情况。
省戒毒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周水庆:
近年来,湖北省司法行政戒毒机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禁毒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司法部、省委省政府、省禁毒委部署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戒毒、综合矫治、关怀救助”原则,坚持以提升教育戒治质量为中心,坚持以帮助吸毒人员戒除毒瘾为目标,坚持走教育戒治科学化、专业化的发展道路,取得了丰硕成果。
一是建成了统一戒毒模式。按照司法部要求,全省17个司法行政戒毒所建立了以分期分区(生理脱毒、教育适应、康复巩固、回归指导)为基础,以五大专业中心(戒毒医疗、教育矫正、心理矫治、康复训练和诊断评估)为支撑,以科学戒治(融合管理、教育、医疗、习艺、康复、帮教六大手段)为核心、以衔接帮扶(康复指导和后续照管)为延伸的全国统一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基本模式。经司法部戒毒局复核验收,有2个戒毒所成为全国统一戒毒模式建设示范所,6个所达到全国统一戒毒模式建设优良所标准,9个所达到达标所标准。
二是确保了持续安全稳定。全省司法行政戒毒戒毒系统连续7年实现无毒品流入、无戒毒人员脱逃、无非正常死亡、无所内案件、无生产安全事故、无重大疫情“六无”目标。特别是2020年疫情以来,全系统克难攻坚、严防死守,确保了1.7万余名戒毒人员“零感染”、安全稳定“零事故”、戒毒工作“零舆情”,为教育戒治戒毒人员奠定了良好基础。
三是打造了专业人才队伍。按照标准配备五大中心专业人员,目前全系统配备专职医护人员158人、教师189人、心理咨询师108人、社会体育指导员74人。常态开展全员性岗位练兵、专业性团队建设、专家性骨干遴选活动,5人入选全国首批百名教育戒治专家库。以全国专家为核心培养全省骨干团队,开展各类业务培训20多场次,参训人数达800人以上,选派120多名业务骨干赴各地学习培训。
四是形成了规范制度体系。加强内部管理,先后编印《湖北戒毒工作手册》和《湖北戒毒基础业务规范》,制定出台了80余项制度,逐步理顺了司法行政戒毒工作的内外关系和各个环节,构建了较为系统全面的制度体系。加强外部协调,与省政府办公厅、禁毒办、公安厅、财政厅、卫健委等联合建立6项制度,对财政保障、送戒收治、外医标准、诊断评估和出所衔接等关键事项予以规范统一,有力提升了执法和管理规范化水平。
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胡从东:
请杜汉业先生介绍药品监管部门开展禁毒工作情况。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杜汉业:
各位媒体朋友:
全省药品监管局按照省禁毒委员会的统一部署,切实履行禁毒职责,始终把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管,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常抓不懈,坚决遏制特殊药品从药用渠道流失,防止新精神活性物质滥用。
一、不断强化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
麻黄碱是制造冰毒的重要原料,随着麻黄碱等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日益严格,不法分子转而寻求未列管的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或利用麻黄草提取麻黄碱类制毒物品制造冰毒的问题日益凸显。对此,我们在前期采取多项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制度、创新方式,继续加强含麻黄碱类药品的监管。一是探索建立相关制度,减少经营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药品批发企业数量,降低此类药品流通环节和流失的风险。二是严把审批关口,会同省禁毒办对麻黄碱原料实行联合审批制度,力求在保证医疗用药的前提下,合理审批麻黄碱原料药,严控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产量,警惕产量异常增长企业。近年来,我省生产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用麻黄碱原料审批量、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生产总量保持平稳,未发现异常生产销售情况。三是加大对使用麻黄草的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严格原料管理,建立收购、产品加工和销售台帐,确保药品企业麻黄草零流失。
二、持续做好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监管工作
近年来,麻精药品监管法规日益完善,麻精药品安全管理整体水平显著提高。一是组织开展对重点麻醉药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每季度至少现场检查一次,对其他特殊药品生产企业日常检查全覆盖,加大对芬太尼类药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力度。二是开展针对性专项检查,2021年以来,以含可待因口服液体制剂、曲马多等为重点品种,以购买资质审核、药品出入库管理、药品流向等为重点,对第二类精神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集中全覆盖专项监督检查,严防第二类精神药品流入非法渠道和药物滥用。三是加大社区药物维持治疗美沙酮口服液配制单位监督检查力度,提高戒毒药品质量和安全管理水平,保障海洛因成瘾者社区药物维持治疗顺利开展。
三、继续强化药物滥用监测工作
近年来,我局一直高度关注药物滥用问题。一是加强药物滥用的哨点建设。2021年,联合省卫健委新建省级药物滥用医疗机构监测哨点28家,形成以公安强戒所、禁毒执法部门(看守所、拘留所)、司法强戒所、医院、自愿戒毒医院、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社区戒毒等七类机构为主的药物滥用监测体系。武汉市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湖北省沙洋强制隔离戒毒所、荆州市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等3家单位去年被评为全国药物滥用监测工作优秀单位;二是持续强化药物滥用监测工作。2021年,全省共收集药物滥用监测调查表13955份,同比上升81.52%。发布《湖北省药物滥用监测2021年年度报告》,分析药物滥用趋势,研判安全风险,为科学监管麻精药品和禁毒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决策依据;三是开展预防药物滥用宣传。坚持每年开展“6.26”国际禁毒日预防药物滥用公益宣传活动,营造人人参与、关注药物滥用、防范药物滥用危害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省药监局将继续在省禁毒委员会的统一部署下,切实履行部门职责,落实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管任务,扎实深入开展第二类精神药品专项检查,为保障特殊药品质量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谢谢!
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胡从东:
请徐兵先生介绍邮政管理部门开展禁毒工作情况。
省邮政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兵:
近年来,全省邮政快递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寄递渠道安全管理的决策部署,切实履行寄递渠道禁毒工作职责,强化联防联控机制,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行政执法检查,通过寄递渠道实施毒品犯罪态势得到有效遏制,2021年主要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强化寄递渠道安全监管联席会议机制。建立完善省寄递物流安全管理小组,省邮政管理局任组长单位,邀请省检察院加入,印发会议纪要和工作要点,定期开展研判和信息交流,推动全省寄递渠道安全管理共建共治。
二、强化禁毒宣传和教育培训。与省禁毒办联合发布《关于防范和打击利用寄递渠道贩毒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印制1万张张贴至全省各邮政快递网点。设计制作“珍爱生命、远离毒品”电子海报,在全省7000多个“丰巢”智能快件箱电子屏滚动播放。组织行业禁毒专项培训453场,累计培训从业人员24077人次,通过省寄递行业在线安全培训平台,对全省8万多名从业人员进行禁毒和安全生产培训。
三、全力开展“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2021年,邮政、禁毒部门联合开展寄递渠道禁毒“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全省邮政管理部门共甄别实名异常信息1133条,发现并报告涉毒线索10条;设立行业禁毒关键卡点,对重点方向的邮快件进行分析研判,联合开展巡回检查;2021年5月,襄阳市邮政管理局协助禁毒部门破获一起“牛肉干藏毒案”,缴获毒品9000余克;2021年8月,黄石市邮政管理局协助禁毒部门破获一起通过辣椒罐藏毒的特大寄递贩毒案件,缴获“麻古”重约2公斤。
四、建立行业禁毒信息员队伍。督导企业设立禁毒信息员,畅通举报渠道,全省共设立寄递渠道禁毒信息员6815名。根据信息员提供的线索,武汉抓获1名涉毒犯罪嫌疑人,查获毒品约2.7公斤;宜昌抓获嫌疑人多名,查获冰毒8.58克。
五、严格执法,倒查追责。2021年,全省邮政管理部门共检查邮政快递企业及网点4844 家(次),查处违法违规行为856起。在禁毒部门大力支持下,全省邮政管理部门认真研究和排查公安部门移送的涉毒案件线索,实行倒查追责,共查处因执行安全制度不严格而收寄毒品的企业18家,累计罚款65.32万元,并对其中3起性质恶劣、影响重大的案件依照《反恐法》进行了从严从重处罚。
下一步,全省邮政快递业将以落实最高检“七号检察建议”为契机,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持续压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严格督导执行“三项制度”,巩固寄递渠道禁毒“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成果,大力推进群防群治,坚决将毒品堵截在寄递渠道之外,切实维护全省寄递渠道安全畅通,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胡从东:
下面进入记者提问环节,请记者朋友提问前通报所在的媒体机构名称。
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记者:什么是“毒驾”?我省有哪些针对性治理举措?
省禁毒委副主任、禁毒办主任、公安厅副厅长董煜华:
“毒驾”是指未戒除毒瘾的患者和正在使用毒品的驾驶员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存在安全驾驶隐患。“毒驾”和“酒驾”都是机动车驾驶员上路前绝对禁止的行为。针对毒驾行为,我省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开展治理:一是加强源头监管。对驾驶证申领者从严把关,发现属于3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的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3年,以及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公安机关不予受理驾驶证申请;对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依法责令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或决定强制隔离戒毒,对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公安机关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二是加强联合整治。省禁毒办从今年3月至10月底,部署全省集中开展吸毒人员驾驶机动车问题专项整治,建立禁毒部门与交管部门、交通运输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毒驾”。三是加大抽查力度。对公共交通运输、化工产品运输、特殊道路运输等高风险运输行业和校车、大货车、网约车、出租车司机等重点岗位从业人员,建立多层次、高密度滥用毒品的监测机制和风险预警机制,定期进行吸毒抽检和吸毒史核查,对检测出有吸毒行为或核查确认有吸毒史且尚未戒断毒瘾的人员立即停止其工作资质,公安机关交管部门依法注销其驾驶证,严防“毒驾”发生。
央广网记者:毒品犯罪和毒品滥用直接威胁国家社会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禁毒工作除了打击外,还应当注重预防。请问人民法院在这方面作了哪些工作?
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肖笛:
湖北法院在切实履行依法打击毒品犯罪的主责主业外,还通过形式多样的禁毒宣传,向人民群众展示毒品的危害性,传递“珍爱生命,远离毒品”理念,预防毒品犯罪和毒品滥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
一是组织毒品案件集中宣判,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等旁听庭审,营造全社会参与禁毒的舆论氛围,向社会公众传递党和国家严厉打击毒品犯罪的决心。
二是利用微博、微信、抖音等发布毒品犯罪和因吸毒引发的次生犯罪的典型案例,普及禁毒小知识,帮助人民群众认识毒品的危害性,自觉远离毒品。
三是结合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活动,选派法官送法进社区、进村庄,以提供法律咨询、印发宣传手册、张贴宣传条幅、拍摄禁毒短视频等形式宣传禁毒知识。
四是广泛开展以青少年群体为重点的毒品犯罪预防教育。送法进校园,选派法官担任法治副校长,讲授禁毒专题法制课,帮助青少年预防毒品滥用和毒品犯罪。设立“青少年维权岗”“社区矫正点”,对涉毒青少年开展帮教,最大限度教育感化、挽救矫正涉毒青少年。
湖北日报记者:请问检察机关是如何把贯彻落实《七号检察建议》与禁毒工作相结合的,有哪些具体举措?
省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程华荣:
当前,利用快递公司运输监管漏洞,通过寄递渠道贩运毒品成为一种新的毒品犯罪手段。2021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七号检察建议》,要求检察机关依法严厉打击寄递毒品等各类违禁品犯罪活动,加大法律监督力度。全省检察机关积极贯彻落实,能动履职。
一是建立多部门协作配合机制,抓好禁毒溯源治理。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七号检察建议”,主动与公安机关、邮政管理部门工作衔接。2022年2月24日,省检察院会同省公安厅、省邮政管理局会签下发《关于健全完善寄递渠道安全监管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减少和预防寄递毒品和其他违禁品犯罪案件的发生,形成打击利用寄递渠道实施违法犯罪合力,保障寄递安全和湖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是让七号检察建议落地见效,加强禁毒法治宣传。“小包裹”事关“大安全”,针对在办案中发现有不法分子利用寄递渠道管理漏洞,进行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向当地邮政管理部门、快递公司提出检察建议,并督促相关企业及时整改。同时主动邀请公安机关、邮政部门和寄递企业召开落实“七号检察建议”推进会,通过宣讲“七号检察建议”进行法制宣传。
农村新报:我们知道戒毒人员在戒毒所内戒掉毒瘾是安全有效的,但出所后跟社会、家庭的衔接存在不确定性,我们在戒毒管理延伸上有没有具体的措施?
省戒毒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周水庆:
戒毒人员出所后的衔接帮扶和后续照管,对于强化戒毒工作的社会效果、法律效果至关重要。
一是建立社区戒毒(康复)指导站。我们与地方公安机关、社区共建共管社区戒毒康复、后续照管指导站54个,配备专职民警56人、专兼职社工85人,引导戒毒专家、社会工作者、戒毒志愿者等参与,开展禁毒戒毒教育培训,为戒毒人员就业、保障、技能培训等方面提供指导与帮助。
二是开通咨询热线。已经开通咨询热线46条,组建出所人员微信群、QQ群24个,入群人数1828人,累计开展后续照管445次,照管解戒人员3952人,解除人员保持戒断操守最长达16年,目前与场所保持联系的戒毒典型达600人以上。
三是加强回访帮教。定期对出所人员开展跟踪调查,收集和了解他们的就业、家庭、生活、交友和保持操守的情况,根据需要适时开展心理辅导、心理危机干预,防范复吸风险。
四是构建社会支持系统。建立与禁毒、民政、社会组织之间的信息对接,开办家属课堂和家长学校66期,家属网络群人数达到1356人,解答家属疑问。
湖北画报记者:请您介绍一下,2022年药品监管部门在禁毒工作中重点开展哪些方面工作?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杜汉业:
药品监管部门在禁毒工作中主要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特殊药品监管。2022年,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第二类精神药品专项检查,坚决遏制流入非法渠道和滥用。
一是严查销售管理是否规范。药品生产企业和药品经营企业是否严格审核购买方资质,是否严格审核销售量的异常增长情况,药品零售企业是否凭处方销售,是否超剂量销售,是否向未成年人销售等情况,严防骗购套购。
二是严查发运和交接是否规范。药品生产企业和药品批发企业发运是否实行人货分离,是否有防止运输过程中被盗被抢的措施,是否及时将收货情况反馈给销售方,严防被盗、被抢或丢失。
三是严查购买和使用管理是否规范。是否有出租和出借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资质证明文件,临床医师是否规范开具使用第二类精神药品的处方,严防资质证明文件被出租、出借。
四是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加大查处力度,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违法线索,及时通报公安机关。发现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并积极配合案件侦办,确保专项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湖北之声记者:如何加强防范遏制不法分子利用寄递渠道走私贩运毒品?
省邮政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兵:
为有效遏制不法分子利用寄递渠道走私、贩运毒品,今年我们将重点加强和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严把寄递渠道“三项制度”总关口。严把收寄验视、实名收寄和过机安检三项关口,对代人交寄、非网点交寄、存在可疑行为等情况的包裹进行重点查验,对寄件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重点核实;对交寄毒品疑似物的,及时上报线索信息,主动堵截毒品。
二是进一步发挥禁毒信息员队伍作用。巩固和加强行业禁毒信息员队伍建设,通过专项培训和实战演练,不断提高信息员识别毒品能力,提升行业堵截毒品的效率。同时以信息员队伍为核心,宣传、带动全行业从业人员积极参与禁毒行动。
三是进一步依法从严从重查处违规寄递行为。将寄递渠道禁毒内容纳入日常检查事项,强化日常监管,督导企业落实寄递渠道禁毒主体责任。联合禁毒部门开展寄递渠道禁毒专项行动,重点整治基层网点开箱验视走过场、虚假实名等各类违规行为。加强寄递渠道涉毒案件责任倒查,以不严格执行“三项制度”为重点,依法从严对违规寄递企业以及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同时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及时向公安和检查部门移交有关案件线索,对构成违法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胡从东:
谢谢各位发布人!感谢各位记者朋友的提问。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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