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人大十三届五次会议第2021042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省人大十三届五次会议第2021042号建议的答复

2021-06-20 14:19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索 引 号 MB1529176/2021-64122 发文日期 2021-06-18
发布机构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效力状态 有效
分   类 食品药品监管

新冠病毒疫苗是有效防控疫情、稳定经济社会发展信心、展现国家实力的重要战略药品。省药监局始终将保障新冠疫苗质量安全和供应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进行落实。

一是全力服务新冠病毒疫苗研发上市和增线扩产。省药监局强化政治担当,成立服务工作专班,主动对接、提前介入、研审联动,全力服务企业新冠病毒疫苗的研发上市和增线扩产。

二是全力保障新冠病毒疫苗质量安全。省药监局对新冠病毒疫苗最严格的质量监管。在生产环节方面,实行派驻监督,确保每支上市疫苗安全、有效;在流通使用环节,组织各地对疾控机构、接种点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开展了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环节质量安全专项督查,强化疫苗全过程质量监督。

三是全力推进新冠病毒疫苗全程追溯。武汉生物按照国家要求建立了疫苗全过程追溯系统,实现了疫苗最小包装单位可追溯、可核查。疾控机构充分应用疫苗流通追溯平台对疫苗调拨、接种、退回等环节进行了全流程追溯,并使用智慧冷链软件对在库、在途疫苗的温度进行全程监控;全省新冠病毒疫苗做到了质量可控、来源可查、去向可追溯。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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