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人大十三届五次会议第2021237号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 | MB1529176/2021-64123 | 发文日期 | 2021-07-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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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分 类 | 食品药品监管 |
医疗机构制剂是中药新药研发的重要源头之一,在制剂转化中药新药方面,部分医疗机构已经积累了较为成功的经验,并探索出较为成熟的转化路径。以医疗机构制剂为例,探索具有人用经验的中药新药技术要求,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对中药传承创新、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具有重大意义。
我局高度重视我省中药创新药、经典名方研发工作,积极支持企业通过医疗机构制剂开发等方式开发中药创新药和经典名方。积极参与中药审评审批改革工作,配合国家局药品审评中心开展“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研发工作暨医疗机构制剂人用经验”调研活动。
今年,省药监局领导多次带队前往国家药监局汇报咨询关于中药新药审批有关事宜。国家药监局表示将全力支持我省中药新药申报注册:一是同意提交专家委员会审议;二是指定专人对接,尽快召开沟通交流会;三是进一步畅通渠道,指定专人对接,持续加强注册申报事项的技术指导。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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