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人大十三届五次会议第2021534号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 | MB1529176/2021-64126 | 发文日期 | 2021-06-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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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分 类 | 食品药品监管 |
湖北省是中药资源大省,资源优势明显,近年来我局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积极履行药品监管职责,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不断加强中药饮片质量监管,出台扶持鼓励政策全力助推我省中药产业发展。
2019年6月1日我局发布实施了《湖北省中药材质量标准》(2018年版)、《湖北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2018年版),其中保留《湖北省中药材质量标准》(2009年版)品种160个、《湖北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2009年版)收载品种制定药材标准59个。2019年12月3日我局印发《关于促进我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鼓励运用“公司+基地+农户”的规范化种植形式,实现中药材标准化、产业化深加工,推进道地药材“一县一品”优势品种建设。积极支持道地药材在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中的应用,省医疗保障局、我局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将省内试点企业生产的中药配方颗粒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的通知》,将我省中药配方颗粒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贯彻2021年2月国家药监局等4委、局《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2021年第22号)“生产中药配方颗粒所需中药材,能人工种植养殖的,应当优先使用来源于符合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的中药材种植养殖基地的中药材。提倡使用道地药材”要求,持续推进我省《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规》(GAP)规范化种植。
围绕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21534号建议,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利川市开展大黄中药材产业发展进行支持。
(一)开展大黄中药材规范化种植企业规范生产技术帮扶。根据整体工作推进情况对相关企业进行GAP体系培训,推动大黄产业整体提升。
(二)加大对中药饮片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开展中药饮片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当前中药饮片存在的突出性问题,深入排查系统性、区域性风险隐患,不断提高中药饮片质量。通过对中药饮片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净化中药饮片市场环境,驱劣扶优,助力诚实守信企业快速发展。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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