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人大十三届五次会议第2021544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省人大十三届五次会议第2021544号建议的答复

2021-07-10 14:29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索 引 号 MB1529176/2021-64127 发文日期 2021-07-09
发布机构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效力状态 有效
分   类 食品药品监管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中医药事业发展,先后出台了《关于促进中医药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湖北省推进中医药强省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湖北省道地药材“一县一品”建设实施方案》,建立了省中医药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制度,为中医药事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我省高度重视蕲艾产业发展,将蕲艾作为我省优质道地药材纳入“一县一品”建设方案,给予了项目和资金支持。将蕲艾四种炮制规格(蕲艾叶、醋艾叶、艾绒、艾粉)收载在《湖北省中药材质量标准》《湖北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2018年版),加快推进蕲艾相关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我局将积极与国家药监局沟通,在含艾叶成分的中成药或药械组合等方面争取国家局政策支持,加强对企业申报注册的政策和业务指导,搭建企业与国家局的沟通桥梁,帮助企业提高自身研发能力和水平,推动更多更好的含艾产品上市,促进我省中药产业健康发展。鼓励企业拓展产业发展思路,探索含蕲艾医疗机构制剂、蕲艾化妆品、蕲艾食品等大健康产品的开发,拓宽蕲艾产业发展的广度和深度。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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