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策草案】湖北省药品不良反应聚集性事件监测处置工作程序(征求意见稿)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分局、直属单位:
为加强我省药品不良反应聚集性事件监测处置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1号)、《药品不良反应聚集性事件监测处置工作程序》(国药监药管〔2020〕11号)等相关规定,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起草了《湖北省药品不良反应聚集性事件监测处置工作程序》,现征求你单位(处室、分局)意见。
请于2021年8月27日前将有关意见或建议反馈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监管处。联系人:省局药品生产监管处熊磊,电话:027-87111557, 电子邮箱:hbanjian@163.com。
附件:湖北省药品不良反应聚集性事件监测处置工作程序(征求意见稿)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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