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重大事项督办函 〔2021〕第6期

省局重大事项督办函 〔2021〕第6期

2021-06-09 16:35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索 引 号 MB1529176/2021-58169 发文日期 2021-06-07
发布机构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文    号
分   类 食品药品监管 效力状态 有效

根据省局党组《关于成立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暨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的通知》要求,4月中旬,省局印发了《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大调研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全省药品安全大排查活动工作的通知》,活动将进入收尾总结阶段,请各单位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对照目标任务,加速推进工作,确保活动高质量完成,达到实效。逾期未办结的,办公室将予以通报。

附件:1.大排查工作责任清单

      2.大调研工作责任清单

大排查工作事项联系人:吴晓倩 87111506

大调研工作事项联系人:郑毅 87111506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1年6月7日


  
  

附件1

全省药品安全大排查工作责任清单

工作任务

牵头处室

责任单位

工作要求及完成时限

开展药品安全大排查活动

  

药品生产监管处、药品经营监管处、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处、注册管理处、行政审批处、稽查执法处、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办公室

市州市场监管局、省局各分局

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督促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使用单位、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按照要求,于5月中旬前,完成自查自纠。

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对重点企业和品种加大检查力度。高风险企业和产品做到全覆盖监督检查。

分级分类建立风险隐患问题和整改台帐,省局各处室建立大型企业和高风险问题风险隐患台帐,各级监管部门按照“一企一档”要求建立风险隐患台帐。对存在的问题隐患,要督促企业制定防控措施,落实整改要求,实行台帐式管理

各牵头处室要将大排查工作总结于6月15日报送省局党史学习教育办公室综合组,联系人:吴晓倩。

  

附件2

全省药品安全大调研工作责任清单

工作任务

责任领导

责任人

工作要求及完成时限

1.调研了解基层监管部门工作中的困难、问题及负担。

2.调研了解药械化生产经营企业遇到的难题及发展困难。

3.调研了解基层群众对药品监管工作的意见建议。

各小组局领导

吴晓倩、魏建平

1.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效果导向,通过大调研达到改进工作作风,提升监管能力,服务经济发展的目的。

2.调研过程中要结合“百名干部联百企”活动,不影响基层和企业正常工作和经营,深入一线、深入实际,扎扎实实开展调研,确保调研情况客观、真实、有效。

3.严格遵守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省委实施办法精神,以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要求。对存在的问题、隐患、不足和困难,要当场指出和帮扶,拿出整改措施和解决措施,指定具体责任人。4.各地、各单位至少推荐一篇调研报告,于6月25日前报送省局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组。联系人:郑毅

马明、汪霆

陈静、熊磊

徐巍、秦少华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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