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年第一季度政务督办情况通报
索 引 号 | MB1529176/2021-58180 | 发文日期 | 2021-0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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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文 号 | 无 |
分 类 | 食品药品监管 | 效力状态 | 有效 |
2021年第一季度,省局印发2期《重大事项督办函》,涉及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解和省局药品安全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等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督办基本情况
各责任处室按照督办要求,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增强紧迫感,重视督办工作,对照督办函任务分工,细化工作措施,有序推进省局重点工作落实。
二、工作办理情况
1.关于省局药品安全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工作。截至3月15日,药品生产监管处、药品经营监管处已牵头起草了《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行动方案》《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手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处已牵头起草了《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化妆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5个草案正在征求相关处室意见。
2.关于2021年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解工作。截至3月31日,涉及省局17项职能、共性目标已明确责任处室,分解部署到位,按上级部门要求的时间节点抓好落实。
三、有关工作建议
1.建议有关责任处室抓紧修订完善《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化妆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近期与《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法》一同上会审议。待国家局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行动方案和应急工作手册出台后,制订完善我省相关处置行动方案和应急工作手册,确保与国家局保持一致。
2.建议由我局牵头或负责的职能重点工作任务,各责任处室应逐条逐项细化工作措施,抓好落实。
2021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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