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重大事项督办函 〔2021〕第11期

省局重大事项督办函 〔2021〕第11期

2021-10-25 16:50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索 引 号 MB1529176/2021-58186 发文日期 2021-10-23
发布机构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文    号
分   类 食品药品监管 效力状态 有效

省局机关各处室、分局、直属单位:

根据局领导指示,请你们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及全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落实《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强化疫情防控责任严密防范疫情输入的通知》(鄂防指办发〔2021〕114号)要求,提高思想认识,强化防疫责任,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抓好外防输入各项措施的落实,做到“人数查清”、“人头查清”、“位置查清”、“管控情况查清”四个查清,切实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严密防范疫情反弹。对因落实管控不及时而导致疫情蔓延的,要严肃追责。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1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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