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关于取消68项证明事项的公告(第三批) (2019年第102号)
索 引 号 | MB1529176/2021-64219 | 发文日期 | 2019-11-29 |
---|---|---|---|
发布机构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 文 号 | 无 |
分 类 | 食品药品监管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47号)要求,为进一步减证便民、优化服务,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取消68项证明事项(详见附件),现予以发布。附件所列第1项至第45项证明事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停止执行,附件所列第46项至第68项证明事项自12月1日起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取消的证明事项清单(第三批)
国家药监局
2019年11月29日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已阅 0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