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2018年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2019-03-18 15:06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索 引 号 发布日期 2019-03-18
发布机构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文    号
分   类 效力状态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有关规定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的要求,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编制了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药品监管信息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网站http://www.hubfda.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027-87111506。

  一、及时公开食品药品监管信息

  (一)公开日常监管信息。一是公开日常工作动态信息。省局官方网站更新监管动态信息180条。二是公开监督检查结果。依法公开省局药品监督检查结果,发布了交叉检查、飞行检查、核查处置通报等日常监督检查信息38期。三是公开抽检检验信息。发布了药品质量公告4期,医疗器械质量公告1期、化妆品产品质量公告1期。

  

  

  (二) 公开行政处罚信息。曝光了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案件2个,实现行政处罚100%公开。同时,主动向有关部门推送行政处罚信息,实行联合惩戒。

  

  (三)公开行政许可信息。公开认证、发证、换证、变更、注销等各类行政许可信息2620个,做到100%公开。实行政务服务清单管理,全面公开政务服务具体内容,实现政务服务公开透明。在政府网站设置“电子证书”栏目,实现所有行政许可事项从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和结果的全程可追溯、可核查。

  

  二、深入做好政务公开解读回应工作

  2018年,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88条。政府公报公开信息3条,政府网站公开信息99条,政务微博公开109条,政务微信公开335条。

  (一)公开规范性文件。主动公开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行政处罚听证暂行办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湖北省社会信用信息管理条例等规范性文件。

  

  (二)加大政策解读力度。根据国家药品监管局相关重点工作部署,及时作出政策解读,解答公众疑惑。在省局网站作出了“关于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有关事项的公告”,解答关于推进一致性评价政策,提高企业参与的积极性。发布《湖北出台政策提速新药研发、仿制药上市》,《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证候类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等一系列解读,加强省局支持药物和医疗器械创新、激发医药产业发展活力的政策宣传,方便公众企业知悉,加快推动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发布《关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直接报告不良反应事宜的公告》解读,进一步明确企业对药品不良反应事件负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履行药品安全主体责任。

  

  (三)积极回应公众关切。综合运用新闻发布会、新闻媒体等平台进行回应解读,全年举办“湖北省药品监管情况”“放管服改革”等新闻发布会3次,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1次。省局门户网站设置了“公众互动”栏目,制作《安全用药月主题科普论坛》、食品放心工程建设、食品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等3期访谈节目,向公众宣传科普知识,宣传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情况。设有“局长信箱”、“民意征集”“网上调查”等子栏目,其中,“局长信箱”回复办理156件,“网上调查”1次,“民意征集”2次,接通热线电话1059个。

  

  (四)加强舆情管理。应对食品药品安全重大舆情31起。及时主动发布权威信息,掌握舆论主导权,避免谣言蔓延,有效处置了华工“问题”鸡腿、武汉生物问题疫苗事件等舆情事件。

  (五)加强新媒体信息公开。开通“楚天药闻”微信公众号,每天至少更新一条信息,发挥发布信息、解读政策、知识普及、引导舆论的作用。

  

  在省局门户网站设置了依申请公开申请渠道,为申请人提供便捷的依申请公开服务。明确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制度规范,形成有效的闭环管理流程。依申请公开受理137件,按时回复137件,按时办结率100%。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全部免费。2018年度没有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4件,没有提起行政诉讼案件。

  六、全面落实政务公开机制

  (一)强化组织领导。按照省局《政务信息公开暂行办法》,明确一名副局长分管政务公开工作,省局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将政务公开列入局长办公会议程,局主要领导两次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进工作。制定并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分工。

  (二)加强政务公开审核把关。按照“谁主办、谁发布”的原则,及时按有关程序和要求,第一时间向社会通报药品重大违法犯罪案件有关情况,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涉案产品的安全风险和案件发布的社会风险。除可能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信息,行政监管信息均予以公开。健全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在每年3月20日前编制完成本级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三)强化绩效考核。将政务公开纳入对各处室和部门年度工作考核,所占分值权重不低于4%。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宣传培训。对未依法履行政务公开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照《湖北省行政问责办法》《湖北省食品安全问责办法》等规定追究行政责任。

  七、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的问题:机构改革后,信息公开的制度需要进一步修订完善,公开时效性、规范化有待提升。

  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阳光监管。一方面,药品监管工作要阳光,置于公众监管之下;另一方面,提高违法违规信息的透明度,通过曝光起到震慑作用。二是加强应急管理。健全舆情监测、预警、处置和回应机制。三是加强平台建设。搞好微信公众号,善于讲群众语言,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加强科普宣传。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公众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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