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2015年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2016-03-02 14:55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索 引 号 发布日期 2016-03-02
发布机构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文    号
分   类 效力状态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有关规定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的要求,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编制了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2015年工作要点落实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网站http://www.hubfda.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027-87111501。

一、政府信息公开2015年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2015年,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5〕22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鄂政办电〔2015〕52号)等文件精神,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健全信息公开机制。

一是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对于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食品药品监管政府信息,以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为主要渠道予以公开。二是拓展政府信息发布渠道。通过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微博微信、在媒体开辟专栏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目前微博粉丝量3万多人,微信订阅用户2000多人。三是落实信息公开责任。修订《省局政务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省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等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强化责任落实,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发展。

(二)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是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推行部门权力清单制度,通过省局官网依法向社会公开行政职权及其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运行流程、监督方式等。省局权力清单中,有行政许可项目22项,行政处罚项目97项,行政强制项目9项,行政监督检查项目8项,其他权力事项8项。对于承担的行政审批项目,按照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要求,均发布服务指南,列明事项名称、职权类型、设立依据、办理条件、办理时限、办理流程、收费标准、查询渠道、咨询投诉渠道等内容,在省局官网公开,在政务服务大厅公开公示区放置纸质办事指南和示范文本。省局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收费项目,即时公开。

二是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根据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在省局官网并通过湖北省人民政府网同步公开财政资金信息,包括省局《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2014年部门决算》《2014年“三公”经费决算表》《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等。在省局官网和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同步公开政府采购信息和招投标信息。4月30日,发布《湖北省省级政府采购招标公告(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器械日常监督及企业诚信管理系统)》;5月21日,发布《湖北省省级政府采购招标公告(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软件集成实施服务项目)》;6月19日,发布《湖北省省级政府采购公开招标中标公告(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软件集成实施服务项目)》;7月7日,发布《湖北省省级政府采购招标公告(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器械日常监督及企业诚信管理系统)》;8月12日,发布《湖北省省级政府采购招标公告(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软件开发项目)》。

三是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加强服务创新,以企业申报、内网审批、证书管理和电子监察四个子系统为支撑、省市县三级联动的网上审批平台和移动审批系统全面上线运行。目前,行政审批项目100%在网上公开,网上申报率达到100%,审批流程100%在网上公示,审批结果100%在网上可查。2015年12月,开通食品药品行政审批公众微信号,搭建行政审批微信公众查询平台,群众可通过手机微信随时随地获取服务,实时掌握办理进度,准确查询证书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100条。其中,门户网站公开11000条,政务微博公开2682条,政务微信公开200条,其他方式公开418条。

1.公开重大监管政策信息。除及时公开《食品安全法》《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外,对本局出台的9份规范性也全部予以公开。

2.公开食品药品典型案件。先后召开3次新闻发布会,公开典型案件48起。8月5日,公开23起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相关信息。8月18日,公布14起食品违法典型案件。9月24日,公布11起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违法典型案件。

3.公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药品监督抽验信息。共公开食品抽验信息27期,药品质量公告3期,不良反应监测信息12期。

4.公开消费警示8次。包括《校园周边“五毛食品”不合格率高》《野生蘑菇食用风险警示》《冬季火锅消费提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消费警示》等。

5.公开信用信息。2015年1月4日,公布了2014年度药品安全“黑名单”。3月份,在省局官网公示2014年度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发布严重失信企业名单,共有224家。

6.公开日常监管信息。发布公示81次、公告94次,公开药品GMP、GSP认证信息,公开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取证信息,公开证书延期、变更及专项整治、监督检查等日常监管动态信息9000余条。

7.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发布政策解读文件8篇,回应重大舆情9次。

8.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在《湖北日报》开办“食品放心工程建设进行时”专栏,刊发稿件53篇。在湖北省广电总台湖北之声、交通频道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消费提示和科普宣传。组织10家中央媒体走进湖北,集中采访和报道我省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和农产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活动。开通“食药安全情满楚天”微信号,设立“食药公告”“新闻速递”“楚楚来说吃”“安安来讲药”“谣言终结者”等栏目。组织食品安全周、安全用药宣传月、3.15消费维权、药检院监管开放日等主题活动。

三、公开依申请公开事项

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依法处理申请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相关政策、政务信息。2015年共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136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全部免费。2015年度没有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度,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6件,无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的问题:一是队伍建设亟待加强。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多为兼职,且变动频繁,同时缺乏培训机会。二是缺乏对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功能的准确定位,作用有待整合放大。

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加强人员配备和培训力度,不断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二是精准定位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功能,巩固传统平台作用,扩大新兴渠道优势,理顺关系,减少交叉,统筹资源,形成合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2016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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