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9年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01-13 17:57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索 引 号 发布日期 2020-01-13
发布机构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文    号
分   类 效力状态

一、总体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的要求,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编制了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网站http://www.hubfda.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027-87111506。

2019年,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14条。政府网站公开信息925条,政务微博公开147条,政务微信公开942条。

(一)加大药品监管信息公开力度。

 1、公开行政许可信息。公开认证、发证、换证、变更、注销等各类行政许可信息1946条,做到100%公开。全面实行湖北省政务服务网统一入口,一个窗口对外,全面公开事项办事指南、办理标准和审批流程,企业电子提交,电子审评审批、在线核发电子证书;办理进度、办理结果企业适时网上可查;实现企业办事“零跑动、不见面”审批。

2、公开行政处罚信息。曝光了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违法案件14个,实现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3、公开日常监管信息。依法公开省局药品监督检查结果,发布了交叉检查、飞行检查、核查处置通报等日常监督检查信息。公开抽检检验信息。发布了药品质量公告3期,医疗器械质量公告2期,化妆品产品质量公告2期。

 4、公开核查处置信息。责令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者召回不合格产品的信息100%公开,及时向消费者发出预警。

(二)其他信息公开

1、公开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信息。

2、公开财政信息。公开预决算、预算绩效、“三公”经费、财政专项支出、政府采购等财政信息。

3、公开人事信息。公务员招考、直属事业单位招聘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及录用结果全部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规范性文件。主动公开湖北省药品生产企业质量受权人管理规定等规范性文件3个。

(二)加大政策解读力度。省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局主要负责同志向媒体、社会通报全省药品安全情况。就企业关注的第三方物流监管政策,发布《关于加强药品第三方物流监督管理的通告》及其解读,解答支持药品第三方物流产业的政策,方便企业知晓。利用省主流媒体、省局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多渠道发布《促进我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等一系列解读,加强省局支持药物和医疗器械创新、激发医药产业发展活力的政策宣传,加快推动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采取文字、动漫、访谈等多种形式,增强解读效果。

(三)提升政务新媒体的传播效果。利用“楚天药闻”微信公众号,通过图片图表、音频视频、卡通动漫等展现形式,提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的水平。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04(含药监局和药监局办公室名义发的所有有正式文号的文件)

3

 45(含截止2019年历年公开的信息)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553

 686

 323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

   0

   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11

 15

行政强制

 0

 5

   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86

1585.188(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3

24 

 0

 0

 2

9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5 

 15

 0

 0

 1

 3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1

 7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3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

 0

 0

 0

 0

 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1

 0

 0

 0

 2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3 

 2

 0

 0

 0

 4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4

 0

 0

 4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2

2.重复申请

 3

 0

0

 0

 3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七)总计

 需要统计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信息公开的质量有待提升。信息公开的内容与群众对药品安全信息的要求存在差距,需要深化公众对药品安全的认知、对药品监管情况的了解,宣传力度需要加大。(二)药品安全科普知识的信息公开需加强。(三)开门监管、公众的参与度还不够。

措施: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发布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等信息,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政策吹风会等方式,发布准确权威信息,引导社会舆论。二是加强政务网站与公众的互动功能。认真组织在线访谈、民意调查,探索新机制下的药品安全风险交流。建立更加多样、更接地气、更及时互动的信息发布机制。三是及时公开政策解读。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重要政策法规,同步发布政策和解读,提高公众知晓率,提升社会参与度。四是运用多种形式开展法规、科普宣传,提高公众用药用械安全认知,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务公开要点落实情况。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做好药品安全领域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公开。加强“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任务为重点,全面公开解读相关政策措施。推进省局门户网站规范化建设,优化服务功能。

(二)公开建议提案办理。2019年,省局办理省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共10件,无主办(含承办和分办)件。其中:省人大建议7件;省政协提案3件。2019年办理的建议提案,均为会办件,应由主办单位公开,省局无须在门户网站公开。

(三)完善政务公开机制。强化组织领导,规范公开程序。加强督查评估,将政务公开纳入药品安全工作考核,所占分值不低于4%。围绕省政府政务公开考核指标要求,不定期督查政务公开落实情况,对公开不规范的及时督促予以规范,确保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已阅 0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