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 引 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4-0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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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文 号 | 无 |
分 类 | 无 | 效力状态 | 无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编制本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省药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聚焦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全过程公开,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修订发布《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023年版)》,全面梳理主动公开事项,推行信息公开工作清单化管理。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扩大信息公开范围,提升信息发布精度。2023年,局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主要渠道,公开政府信息2082条,同比增长8.9%。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严格信息公开申请件的登记、受理、分办,着重规范答复书的起草、审核、送达等各个环节,保障依申请公开件依规限时办结。2023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8件,均依法及时答复,按时答复率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情况。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抓好规范性文件、监管执法信息公开等政府信息管理,按要求及时公开相关信息。按照“谁发布、谁解读”原则,在局网站发布的主动公开类规范性文件,同步发布政策解读。综合运用文字、图片、音视频等多种形式开展全方位解读,提高公开信息的知悉度。2023年,省药监局公开规范性文件4件,发布解读信息5条,面向社会公众征集意见9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加强省局门户网站等公开平台建设,结合药品监管职能增设相关专题,完善栏目内容。不断加强局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2023年,省药监局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号等政务新媒体共计发布信息2245篇,科普文章856篇,总阅读量突破180万次,中国医药报社发布2023年度省级药品监管政务新媒体影响力奖十佳榜单,“湖北药监”荣获该榜单第三名。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健全组织机构。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建立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分管领导定期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及时部署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二是明确工作职责。修订《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3年版)》,进一步规范流程、细化任务、明确责任,推动政务公开常态化、规范化。三是强化督办落实。召开政务公开专题会议,横向协同各部门抓落实。对标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方案,开展全面自查评估,梳理问题清单和工作提醒函,点对点督办,确保整改到位。举办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班,邀请专家作政务公开专题辅导,切实增强政务公开意识,提升政务公开水平。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社会反映良好,未出现责任追究问题。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情况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政府信息需求相比,与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围绕中心工作推进主动公开的力度还不够,政务公开工作创新不多,信息公开便民利民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二是政策解读质量需要进一步提高,虽然丰富了音频、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解读方式,但是解读数量还不多。三是依申请公开办理及答复的质量和效率还有提升空间。
下一步,将重点从以下方面加以改进: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要求,结合年度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药品监管职责,制定更具药品监管职能特色的公开举措,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功能。二是创新政策解读形式,提升解读质量和效果。三是加强对全省药品监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培训指导,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本年度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17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6件(主办2件、会办4件),政协提案11件(会办11件),公开率100%,回复满意率100%。建议提案进展情况和年度总体情况也及时进行了公开。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一是加强服务产业发展方面。围绕“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打造一流医药营商环境”,加强“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加大店小二服务力度,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任务为重点,全面公开解读相关政策措施。二是加强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方面。积极开展安全用药月、化妆品科普宣传周、医疗器械宣传周等活动,开展专家访谈、科普知识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等活动,提升了公众药品安全科学素养,推动了药品安全社会共治。三是加强监管执法信息公开方面。按照“双公示”要求,通过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处罚/强制”,及时集中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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