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相关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鄂食药监办文〔2010〕24号)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相关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鄂食药监办文〔2010〕24号)

2010-09-03 16:49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索 引 号 MB1529176/2020-160998 分    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10-09-03
文    号 效力状态 有效
文件名称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相关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鄂食药监办文〔2010〕24号) 发布日期 2010-09-03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局医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系统基本药物质量监管工作组织领导,及时了解各地基本药物质量监管工作进展情况,定期向省政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基本药物监管与质量安全形势,有力有序推进全省系统医改工作,现就基本药物质量监管信息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州、直管市、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高度重视医改工作,将基本药物质量监管工作与医改工作紧密结合。加强与当地医改工作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了解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的相关信息。积极报送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工作动态、经验做法和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等材料。按季度总结基本药物质量监管工作情况,形成质量监管与质量安全形势分析报告。报告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基本药物质量监管各项工作进展,尤其是提高和完善基本药物的质量标准、对基本药物进行全品种覆盖抽验、对基本药物进行全品种电子监管、完善地市级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评价体系四项重点工作进展情况。二是通过分析基本药物监督检查、抽验、不良反应报告评价等工作获得的信息,对本地基本药物质量安全形势作出判断。报告于每季度第三个月20日前提交纸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二、按照省局领导要求,请各市、州、直管市、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局医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每半月要报送一次本单位医改工作进展情况(书面报告和电子版一并报送,每月15日和30日报送)。 

三、省局医改办及时收集和整理各单位报送信息,每半月对工作情况进行汇总通报,年底对各地信息报送情况进行通报。

请各单位认真执行。

联 系 人:熊文章

电  话:027-87253548

传  真:027-87253548

电子邮箱:hbsfdaygb@163.com

年九月二

主题词:基本药物 信息 报送 通知

抄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省医改办,本局领导。

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092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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