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征求湖北省工程系列医药、医疗器械、 生物制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通知

2021-12-20 17:00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局各直属事业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建立完善药品检查员激励机制,持续拓宽药品检查员发展空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1〕1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的意见》(国办发〔2019〕36号)等要求,省局起草了《湖北省工程系列医药、医疗器械、生物制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修订试行)》(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征求意见,现将《湖北省工程系列医药、医疗器械、生物制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修订试行)》(征求意见稿)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并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1年12月29日前将修改意见书面反馈至省局人事科教处。

联系电话:027-87111579

电子邮箱:hubfdarsc@163.com

附件:1.湖北省工程系列医药、医疗器械、生物制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修订试行)(征求意见稿)

      2.起草说明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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