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武汉市普安法玛西医药有限公司暂停药品经营活动的通告(2023年第5期)
武汉市普安法玛西医药有限公司申请暂停药品经营活动,暂停经营期间,企业一律不得开展药品经营活动。如需恢复药品经营活动,应当按照《湖北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符合性检查管理规定》通过药品GSP符合性检查。
为推进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将申请暂停药品经营活动企业信息予以通告。
附:申请暂停药品经营活动的企业名单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20日
附件:
序号 | 企业名称 | 证书编号 | 经营方式 | 注册地址 |
1 | 武汉市普安法玛西医药有限公司 | 鄂AA0270143 | 批发 | 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186号福星城市花园4栋21层21-1号——21-6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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