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核发、注销、换发、变更、公告(第44号)

2024-02-28 16:34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局令第9号及2017117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正)规定,经省局批准,武汉泓强大药房有限公司等企业符合《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具备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同意武汉静欣智达软件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注销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同意武汉市新视野眼镜有限公司换发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同意武汉华中药品交易有限公司等企业变更《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相关事项现予以公布。

附件:

1.湖北省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核发情况表

2.湖北省《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注销情况表

3.湖北省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换发情况表

4.湖北省《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变更情况表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02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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