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注销公告 (2024年第1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依照《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2005年4月14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8号公布 自2005年6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二条,经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以下医疗机构符合规定,予以注销《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现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09月06日
《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注销情况:
许可证编号 | 医疗机构名称 | 注册地址 | 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制剂室负责人 | 质量负责人 | 医疗机构类别 | 配制地址及范围 | 有效期至 | 发证日期 | 注销日期 |
鄂20210097HZ | 咸宁泉城医院 | 咸宁市十六潭路3号 | 91421200MA48HNPR7J | 戴江林 | 刘晓君 | 刘 惠 | 综合医院(一级) | 咸宁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内高永安东路63号:软膏、乳膏、洗剂、搽剂、酊剂 | 2026/9/7 | 2021/9/8 | 2024/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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