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药监局关于启用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类别沟通交流申请模块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提升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质效,我局在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化业务平台建设了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类别沟通交流(以下简称沟通交流)申请模块,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沟通交流申请模块自本文发布之日起正式启用,用于办理沟通交流的申请、受理、转办、结果反馈等业务。原电子邮箱申请渠道同时废止。
二、申请人(持有人)申请沟通交流,通过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https://mpa.hubei.gov.cn/)信息化业务平台(企业端)向省局提出申请。
三、沟通交流其他要求仍按省局《关于优化程序提升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类别沟通交流工作质效的通告》(2022年第8号)执行。
附件:企业端沟通交流申请操作说明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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