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促进我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政策解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日前,省局印发了《关于促进我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涵盖二十项政策措施进一步推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服务的质量和效能,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措施》涵盖五个方面,提出20项措施:
在完善审评审批机制方面提出,1.全面推行网上审批,做到“不出门”申报、“不见面”审批、“全过程”跟踪;2.推行项目主审人制度,指定项目主审人在审评开始后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交流解答,一次性告知所需补正资料及要求;3.推行检查结果互认,在1年内接受过检查不再重复检查,可延用最近一次现场核查报告和结论;4.推行合并检查,可同时申报,同步受理,合并检查。
在简化审评审批流程方面提出,5.取消市级初审环节,企业直接向省局提出申请;6.建立快速审批程序,把登记事项变更纳入即办事项,对无需进行现场检查、样品检测、技术审评的行政审批事项,采取告知承诺制直接出具审批结论;7.简化中药饮片新增品种审批程序,具备相应的生产、检验条件后,可直接进行生产销售,《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项不再注明中药饮片品种;8.简化委托生产(配制)延续事项办理,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承诺材料即予以许可;9.简化药品再注册流程,对首次申请再注册的品种依申请直接予以再注册,对已再注册的品种,仅需提交五年内在产情况和相关承诺书即予以再注册。
在鼓励产品研发创新方面提出,10.加快检验检测服务,对创新药、首仿药和列入《湖北省第二类医疗器械快速审批程序》的注册检验检测事项启动加急检验检测程序;11.有效利用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资源,探索鼓励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开展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检验工作;12.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定期组织交流培训,解答企业面临的实际问题,引导项目对接,加速企业通过一致性评价。
在支持企业做大做强方面提出,13.支持企业兼并重组,支持和鼓励通过整体兼并重组等方式加快发展,且可办理药品批准文号变更;14.支持医药产业园区发展,为落户到园区的企业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审评审批;15.支持药品经营现代化发展,允许开办符合药品现代物流要求的药品批发企业和其共用仓库,允许药品生产企业异地设仓库,支持配送效率高和连锁集中度高的药品第三方物流业参与药品配送,推行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推行执业药师远程审方和药事服务制度。16.支持中药产业发展,鼓励运用规范化种植形式,实现中药材深加工,推进优势品种建设,支持企业开展经典名方申报工作,搭建医疗机构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备案平台。鼓励企业开展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鼓励新技术、新设备运用于中药饮片炮制。17.搭建药物安全信息交流平台,设置“药品风险监测信息公告”栏目,及时公布相关风险信息,设置“企业资源信息”栏目,及时公布企业的合资合作信息。18.建立沟通咨询机制,设立技术咨询接待日,建立重大疑难问题会商机制,组建湖北省药物安全专家咨询委员会,充分发挥智囊作用。
在维护良好市场秩序方面提出,19.提升企业质量安全意识,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和法规培训,以案说法,夯实企业第一责任人责任。20.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对严重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为诚信守法生产经营的企业营造公平公正、有序竞争的良好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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