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药监局组织开展假劣药品无害化集中销毁活动
为深入开展药品生产“清源”、经营“清流”巩固提升行动,营造药品安全共管共治良好氛围。3月25日,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鄂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省药监局鄂州分局开展假劣药品无害化集中销毁活动,共计销毁假劣药品800余件,重量5.3余吨,货值金额800余万元。省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文林出席活动并讲话。

此次销毁的药品主要是省药监局鄂州分局、鄂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年来没收的假劣药品,以及鄂州市部分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库存的已过期失效的药品,销毁严格执行药监和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全过程规范有序、公开透明。销毁活动前,执法人员对假劣药品逐一批次清点排查,确保每一盒药品物账相符、流向可查。销毁活动中,执法人员对普通药品销毁进行拍照记录,对精神类药品销毁进行全程录像记录,确保所有药品销毁过程可控、可追溯。
徐文林强调,保障药品安全是重大的政治问题、民生问题,全省药品监管系统干部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采取更有力的举措落实监管责任。要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努力构建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属地管理责任、社会共治责任贯通协同的责任体系,健全覆盖研发、生产、经营、使用全生命周期监管机制。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深入开展“三清”巩固提升行动,要突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品种,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和产品抽检力度,全面提升药品监管治理能力。要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依法依规生产经营,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省局稽查执法处、鄂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省药监局鄂州分局相关负责人及执法人员参加此次活动。
(信息来源:鄂州分局 鄂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相关附件:

鄂公网安备42010602003442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