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2024年全省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情况的通报(鄂药监办函〔2025〕1号)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2024年全省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情况的通报(鄂药监办函〔2025〕1号)

2025-01-22 09:35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索 引 号 MB1529176/2025-02787 发文日期 2025-01-22
发布机构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文    号 鄂药监办函〔2025〕1号
分   类 食品药品监管 效力状态 有效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局有关处室、各分局、有关直属单位

2024年全省药品不良反应报告108321份,较上年同期上升11.58%;每百万人口平均报告数1853.5份;新的和严重的报告42488份,占同期报告总数的39.22%,较上年同期上升13.09%;严重报告22286份,占同期报告总数的20.57%较上年同期上升10.91%全省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报告覆盖率100%

2024年全省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36085份,较上年同期上升7.02%;每百万人口平均报告数617.47份;严重伤害报告4158份,占同期报告总数的11.52%,报告占比较上年同期上升69.30%。全省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报告覆盖率100%

2024年全省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12411份,较上年同期上升11.94%;每百万人口平均报告数212份;其中严重报告12份。省级市级哨点医疗机构报告覆盖率100%

2024年全省药物滥用报告21953份,较上年同期上升0.12%;上报监测单位467家,占全省493家药物滥用监测单位的94.53%。全省药物滥用监测省级医疗机构哨点报告覆盖率100%。新增40家监测报告单位。

依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器械监管司下发的《关于印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质量评分要点的函》(药监械管函〔2024182号)和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个例报告质量评估工作的通知》(鄂药监函〔202462号)的相关要求,我省仅4个市州个例报告质量评估平均分值达到85分,分别是孝感、潜江、武汉、十堰;7个市州低于80分,分别为随州市、咸宁市、宜昌市、鄂州市、襄阳市、荆州市、荆门市。

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附件:1.2024年全省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情况统计表

2.2024全省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情况统计表

3.2024全省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情况统计表

4.2024全省药物滥用报告情况统计表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5121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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