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支持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索 引 号 | MB1529176/2024-23972 | 分 类 | 食品药品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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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4-01-05 |
文 号 | 鄂药监发〔2024〕1号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件名称 |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支持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 发布日期 | 2024-01-05 |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局各处室、各分局、直属各单位:
《关于支持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5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支持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打造更优发展环境,促进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服务我省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提出如下措施:
一、优化化妆品备案管理。强化化妆品备案咨询服务,设立备案咨询开放日,举办化妆品备案“小课堂”,编制化妆品备案政策问答,统一普通化妆品技术核查尺度。优化普通化妆品备案自检管理,提高化妆品备案的便利性和准确性。加强对备案产品的监管,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二、优化化妆品许可机制。符合我省《关于<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延续实施“承诺制”的通告》(2021年第6号)的化妆品生产企业办理生产许可证延续的,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查后准予延续,延续后企业所在辖区分局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跟踪检查。优化化妆品生产许可变更和许可证登记事项变更的审评审批流程,可同步办理、合并核查、并联审批、同步发证。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化妆品生产企业提供技术指导和“一对一”帮扶服务。支持省外化妆品生产企业转移落户我省和省内受托生产企业转为注册备案人。
三、优化现场检查核查。合理制定检查方案,优化现场检查流程,压缩检查时限,提高检查质效。根据检查的类别、事项、性质和目的,推行关联检查、联合检查、协同检查,互认相关检查结论。申报增加许可项目的,仅对申请的相关内容开展现场核查,避免重复检查。制定出台湖北省化妆品生产工艺验证指南,指导化妆品生产企业开展验证工作,完善质量管理体系。
四、优化化妆品检验服务。省药检院开通业务咨询“热线”,指导企业优化化妆品处方工艺,提高产品质量标准。加强化妆品企业检验人员培训,提高企业自检能力。指导企业开展化妆品相关团标制订。联合企业开展化妆品质量安全标准制订工作。
五、优化化妆品监管方式。探索“风险+信用”综合评估机制,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推行化妆品企业分级分类监管;综合运用行政指导、行政告诫、行政约谈、教育说理等手段,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推行轻微违法行为容错纠错机制;运用“互联网+监管”技术,加强数据的汇集、分析和运用,开展智慧监管。深入开展不良反应监测风险分析,提高监测靶向性和监管针对性。
六、支持化妆品新原料研发。支持化妆品企业推进特色植物资源与传统应用历史、传统工艺与现代工艺的深度融合,研发化妆品新原料。鼓励化妆品企业开展以植物提取为主的新原料研发。鼓励化妆品企业对已列入使用目录的化妆品原料通过优化制备技术、生产工艺、改变原料物质基础等开展创新性研究。鼓励省内有条件的化工企业和医药企业参与化妆品新原料的基础研究和以生物合成新技术进行的原料生产制造。支持高等院校、医疗机构、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参与化妆品新原料团标、行标的制订。
七、支持化妆品产业集群发展。主动融入长三角、对接大湾区,推进化妆品创新链、产业链、供应链、人才链、资金链深度融合,构建美妆产业生态圈,形成“荆楚美妆”优势产业集群,着力打造以武汉为中心的“华中美谷”。支持赤壁美湾、黄冈养生美容、应城母婴、荆州洗护、荆门芳香护肤、宜昌彩妆等特色美妆产业集群发展,打造独具湖北特色的化妆品产业体系。支持地方政府出台支持化妆品产业集群发展的优惠政策,逐步完善化妆品产业链。
八、支持化妆品行业自主创新。支持化妆品企业与高等院校开展“产学研”合作,围绕化妆品配方、工艺、功效等方面开展科技攻关,提升产品品质。鼓励高等院校、医疗机构与企业共建重点实验室,对化妆品自主创新的重点项目、重点产品、重点企业,提前介入、专人对接、全程跟踪服务,推动关键技术突破。支持化妆品行业协会举办创新论坛,对接产业需求,促进创新成果转化。鼓励企业建立美妆直播电商基地和品牌孵化中心,实现降本增效。
九、支持打造化妆品品牌。支持“老字号”化妆品企业深挖传统文化和独特技艺,嫁接新技术与新场景,开发符合现代消费理念的产品和品牌。支持化妆品产业与文化旅游、艺术娱乐等产业融合,鼓励化妆品企业与湖北风景名胜、场馆联名,培育体现鄂域风情、山水特色、文化底蕴等荆楚美妆品牌。依托每年举办的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等活动,加大品牌宣传力度,讲好荆楚美妆品牌故事,提升本土化妆品品牌知名度、认可度和美誉度。
十、支持产学研用对接。支持化妆品企业与高等院校、三级以上医疗机构联合设立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开展基于学历提升和技术人才研修的非学历培训。鼓励高等院校开设化妆品技术与工程及与化妆品原料研发、配方开发、工艺设计等相关的专业课程,精准对接企业人才需求。支持行业协会定期分析行业发展现状,及时向职能部门反馈,搭建好政企沟通“桥梁”。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加强监管科学研究,为化妆品科学监管提供新工具、新方法、新标准。鼓励行业媒体发挥自身优势,及时发现和梳理化妆品风险信息,为科学监管提供第一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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