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暂停药品生产销售公告(2024年 第43号)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4年6月25日至28日对湖北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小儿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8AA-Ⅰ)进行了药品GMP符合性检查,其综合评定结论为不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第三款、《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和《药品检查管理办法(试行)》六十一条之规定,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暂停湖北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小儿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8AA-Ⅰ)的生产、销售。
附件:湖北省暂停药品生产销售目录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23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附件
湖北省暂停药品生产销售目录
序号 | 药品生产许可证号 | 企业名称 | 地址 | 暂停生产 销售范围 | 暂停生产销售日期 | 实施机关 | 备注 |
1 | 鄂20200181 | 湖北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湖北省襄阳市汉江北路99号 | 小儿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8AA-Ⅰ) | 2024年8月22日 |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企业现场及流通环节的产品抽样检验未发现不合格情况,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未发现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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