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实施执业药师注册证电子化的通告(2025年  第1号)

2025-01-09 17:15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进一步提升我省执业药师注册效能,推进电子证照应用共享,切实为行政相对人提供更加便捷的政务服务,现将实施执业药师注册证电子化的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实施时间

2025年1月10日起武汉、仙桃、黄石三地先行实施2025年2月10日起全省实施

二、应用方式

(一)湖北省药品监管局在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网上受理审批的基础上,推行电子《执业药师注册证》,实行电子证照管理后,湖北省原则上不再另行发放《执业药师注册证》纸质证书,执业药师自主下载打印的电子证书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印制的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此前已发放的纸质证书在有效期内依然有效。

(二)电子《执业药师注册证》启用后,自向申请人推送电子证书之日起视为已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行政许可证件。

三、获取途径

《执业药师注册证》电子证照在执业药师注册许可申请获得审批通过后,由执业药师本人通过湖北省统一身份认证登录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信息化业务平台(企业端)”(https://59.175.169.148:8888/index),在“电子证照”栏目进行下载、打印等操作,操作教程请见附件。

四、电子证书查询

社会公众可通过微信扫描识读执业药师注册证电子证照二维码,验证执业药师注册真伪及详细信息,也可以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注册平台(http://zyys.nmpa.gov.cn),查询执业药师注册信息。

五、其他说明

《执业药师注册证》电子证照应用服务开通运行后,原则上不再另行发放《执业药师注册证》纸质证书。如因特殊情况急需纸质执业药师注册证,或电子证照信息有误等问题,请在注册审批通过后与本地审批窗口联系。

附件:《执业药师注册证》打印下载操作手册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9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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