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湖北省产地加工(趁鲜切制)中药材品种目录(第三批)的公告
根据湖北省药监局《关于印发<湖北省中药材产地加工(趁鲜切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鄂药监发〔2022〕8号)规定,现将湖北省产地加工(趁鲜切制)中药材品种目录(第三批)予以公告。
附件:湖北省产地加工(趁鲜切制)中药材品种目录(第三批)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2日
附件:
湖北省产地加工(趁鲜切制)中药材品种目录
(第三批)
茯苓、白术、葛根、菝葜、党参、白芍、大血藤、虎杖、白蔹、射干、柴胡、天花粉、白前。
目录所列产地加工(趁鲜切制)中药材的基原和质量(形态除外)应当符合《中国药典》等国家药品标准或《湖北省中药材标准》《湖北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的相应规定,种植、采收、加工等应符合《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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