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湖北省化妆品个性化服务试点企业和试点门店现场评估指南及检查要点》的通告(2026第6号)
为贯彻落实《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开展化妆品个性化服务第二阶段试点工作的通知》(药监综妆〔2025〕58号)和《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扩大化妆品个性化服务第二阶段试点范围的通知》(药监综妆〔2026〕54号)精神,规范有序推进我省化妆品个性化服务试点工作,保障公众合法权益和用妆安全,省药品监督管理根据《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要点及判定原则》等有关规定研究制定了《湖北省化妆品个性化服务试点企业和试点门店现场评估指南及检查要点》,现予以发布。
特此通告。
附件:湖北省化妆品个性化服务试点企业和试点门店现场评估指南及检查要点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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