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药品质量公告(2018年第2期)
根据湖北省药品监督抽检计划安排,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全省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的药品质量进行了抽查检验。现将2018年第二季度药品质量抽检中发现的41批次不符合标准规定药品予以公告(详见附件)。
对本公告中不符合标准规定的药品和相关单位,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予以查处,处理结果和相关情况及时报告省局。对经核实为非标示生产企业生产或无明确购进渠道的药品,应追根溯源,彻查问题药品来源;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7月2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已阅 48
打印
关闭

鄂公网安备42010602003442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