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策草案】湖北省社会药房废弃药品回收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2021-08-11 00:00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深入开展“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实践活动,加快推进湖北省社会药房监督管理制度体系建立,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起草了湖北省社会药房监督管理办法的配套文件《湖北省社会药房废弃药品回收管理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请于2021年9月17日前将有关意见或建议填写反馈意见表(附件2),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hbypjyjg@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废弃药品回收管理意见反馈”。

附件:1.湖北省社会药房废弃药品回收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2.反馈意见表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11日    

附件下载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已阅 0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