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公布湖北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 反应(事件)与药物滥用监测哨点的通知
索 引 号 | MB1529176/2021-68295 | 分 类 | 食品药品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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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1-12-06 |
文 号 | 鄂药监发〔2021〕28号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件名称 |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公布湖北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 反应(事件)与药物滥用监测哨点的通知 | 发布日期 | 2021-12-17 |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上市后监管,提升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事件)与药物滥用监测工作水平,依据《湖北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事件)与药物滥用监测哨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研究,确定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等98家医疗机构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等79家医疗机构为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哨点,武汉市第一医院等61家医疗机构为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等28家医疗机构为药物滥用监测哨点,具体名单现予以公布。
附件:1.湖北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
2.湖北省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哨点
3.湖北省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
4.湖北省药物滥用监测哨点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2月6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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